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如何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这是法治社会建设面临的重大命题。
浙江省司法厅立足服务大局、整合资源,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自2009年7月率先在全省推行公益、专业、便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全省已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89个,其中县级层面82个,占县(市、区)总数的90%以上。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功能于一体,被誉为法律服务的“大超市”、困难群体的“保护伞”、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司法部主要领导在浙江考察调研后指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是在依法履职基础上的一种创新,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一种强化。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服务,省时、省力、省钱,便民、为民、利民,而且为老百姓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针对性更强、实效性更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具有方向性,很有生命力,是一条很好的创新发展路子,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法律服务的“大超市”
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杭州上城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新成立的上城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坐落于杭州闹市区的后市街47号,是杭州市区首家拥有独立办公楼的法律服务中心,场地建筑面积达320平方米。中心共有“一厅五室”,即:一个办事大厅、一个接待室、一个调解室、一个谈话室和两个办公室,内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8个窗口。
“从中心的前期调研、选址、筹备到正式落成,特别是在杭州市中心这样寸土寸金的情况下,调整出300余平方米面积作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充分说明上城区委、区政府对法律服务中心的高度重视。”省司法厅领导指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落成,为进一步提升上城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基层民生,保障社会和谐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和载体。
上城区委主要领导也表示,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启用,是该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政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由于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及相对分散,又缺乏有效的引导,广大群众时常会对如何寻求合适的法律服务途径感到茫然,既影响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又造成群众在寻求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来回奔波和办事成本的大大增加。
为此,省司法厅党委以“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服务环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按照“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的整体思路,于2009年在国内率先提出在基层特别是县级构建一个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资源的综合平台,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经过充分调研,选择庆元县司法局、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进行试点。
省司法厅负责人认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性的柔性职能特点与现代社会管理的理念高度契合。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履行法定职能,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具有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多项职能,虽然这些职能看起来关联度比较低,但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那就是:法律服务。过去,由于缺乏对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的有效引导,加之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且分散,造成司法行政工作‘养在深闺人未知’。只有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让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在一个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管理末端延伸。”
事实也是如此,司法行政的每一项职能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紧密相联。而立足法定职能建设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符合党委、政府的新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迅速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目前,宁波、嘉兴、台州、温州、丽水、舟山等6市所属县(市、区)已实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作为集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它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职能,由“散”到“聚”,直接面向民众、服务民生,促进了社会管理从刚性向柔性转变,形成了“1+1﹥2”的积极效果,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需求,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果。
困难群体的“保护伞”
统一特征的蓝底白字风格,令人感觉清新而又亲近……
我省各地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大多建在临街地段,交通便利,形象鲜明,大厅宽敞,设施先进。
最早试点的萧山就是如此。笔者在这里还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味。萧山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理念,在临街店面,设置残疾人便捷通道,为特殊人群提供行动便利;在办事大厅,摆放立式电子触摸屏,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办理业务指引,配备液晶彩电播放普法节目……
萧山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人情味,更体现在它的为民服务,尤其是为困难群体的服务上。据统计,今年截至7月底,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0多件,累计接受电话咨询3200多件,接待来访4700多人次。其中从去年底开始,中心针对该区部分企业因相互担保引起连锁反应,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农民工讨薪案件大量发生的实际,专门开展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制定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快速流程。仅今年截至7月底,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子990多起,帮助农民工合计讨回薪资约550万元。
萧山区法律服务还走出中心,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个方面与镇街、部门、单位联系面广的优势,推动法律援助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还在区残联、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民政、检察院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全区40个工作站和近600个法律援助工作点的法律援助网络。
中心还在临街地面每月举办一次法律服务夜市,每月一个服务专题,在欢快轻松的氛围中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居民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大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从2011年8月至今,走遍全区28个镇街,将公益法律服务送到乡村、社区老百姓的家门口。
与萧山一样,如何为困难群体做好法律服务,是所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都在思考和探索的大课题,也给出了很多令人满意的答卷。
在宁波市江北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笔者遇到了多次得到中心法律援助的洪塘街道居民岑雪山。听说笔者想了解这里的法律服务情况,年近六旬的他禁不住激动起来。
“这两年来,我的运气着实差,接连碰上了两次车祸,先后造成左右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如果不是得到江北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及时的法律援助,恐怕我很难度过这接二连三的危机。”老岑告诉笔者,自己家庭本身就比较困难,第一次车祸治疗就花了数万元,肇事司机却有意躲着,后来中心指派的律师苏剑通过法律途径帮他获得了10万元赔偿。第二次车祸仍是苏律师帮他打赢了官司,虽然因司机是湖南人,赔偿款仍在执行中,但他依然十分感激。
“法律服务困难群众,用不用心是关键。只有用心去做,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江北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葛林光出示该中心成立一年多来为社会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的清单,其中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200多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100多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100多万元。
在今年7月17日启用的仙居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从本县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挑选出53名高素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12348”法律咨询值班“专家”参与日常接待工作,同时还推出分类的专项咨询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来访群众。专门设立法律导询接待站,负责接待一些缠访者、上访户、情绪偏激者来访事宜,在分析、梳理法律关系的同时,结合心理疏导,给予当事人正确的指引,使当事人不再纠结,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截至目前,解答法律咨询数共达461人次。
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今年9月底的一天,杭州市余杭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里,一个拄着双拐、一脸凄苦的中年人,在法律咨询窗口讲述他打工路上撞车受伤但没能得到合理赔偿的经历,说着说着掉下了眼泪:“你们帮帮我,要不然我只能去上访,谁愿意去走那条路啊!”
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首选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效率高且没有费用;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再来申请法律援助。
“谢谢你!这下我就放心了。以后我会告诉其他朋友,遇到法律方面的困难不用到处跑,或私相报复、上访闹事了,这里有各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中年人喜不自禁地说。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大平台,不仅是各地群众,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也齐声称赞,无不称好。他们普遍认为:“基层具有第一手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我们能更好地掌握来自基层的舆情,帮助我们科学决策,同时现在大量的信访问题被分流到了中心,也减轻了信访的压力。”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把司法局的各种职能集中到窗口,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解决了大问题,这钱花得很值。”绍兴县委主要负责人这样说。
“中心的好处是无偿、高效,关键是能解决真问题。”宁波市北仑区委主要负责人这样说。
……
他们的赞许背后,有大量的数据与事实证明。如北仑区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化解了500多起劳资纠纷,办结了100多件信访积案,全区信访量减少了70%。
就全省来说,虽然时间不长,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和价值已在实践中得到充分显现。
据统计,仅今年1月至8月,全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就受理矛盾纠纷39902件,直接调解33917件,调解成功32756件,调解成功率96.6%。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67件;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14081件。
正是看中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宁波市鄞州区作为我省财政收入第一县(市、区),于去年3月,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该区将区文化体育艺术中心南面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价值超亿元的一楼大厅无偿划拨,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宁波市11个县(市、区)已全部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其建设资金、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全部在临街处。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同时也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锻炼和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安吉县司法局局长周雪逵介绍,安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接待窗口每天都有7人值班,其中4人是从司法局机关抽调的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工作人员,他们轮流进驻中心,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自身业务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浙江创新
大调解:
社会维稳新探索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是近年来“枫桥经验”的一大发展和创新,是浙江的一大创造。新时期,社会矛盾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成因复杂化的特点,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等带有行业性、专业性特点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成为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向更宽领域、更高层面发展打开了一片新天地,使得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矛盾化解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体现。
据统计,仅2011年,全省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矛盾纠纷25.4万件,调解成功23.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2.98%以上。
样本:
一个“医闹”纠纷的和解
舟山一家医院曾经很抓狂:连续3天,30多个人到院里集聚,吵闹、静坐,为一名死亡患者的家属索赔100万元。输液过程中,患者突然出现抽搐并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病亡,患者家属怀疑用药错误。
同时,患方也来到舟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医调会受理后多方搜集证据,了解双方诉求和意见,多次与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充分沟通与释法析理,拒绝做任何鉴定的患方最后放弃了索赔要求。
舟山市医调会成立两年多来共处理医疗纠纷96起,索赔总额达2053.84万元。
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陆德兴说,以往,若不走诉讼途径,患者家属一般只能向卫生部门寻求调解。但这样做,在患者家属眼中就是“老子给儿子断案”,其公正性往往受到质疑。而“医闹”是让各方面都头疼的问题。
2008年,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在全国开创医疗纠纷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到2010年底,全省医调会达到85个,其中市级11个(工作范围涵盖所属16个区)、县级74个,市、县两级层面实现全覆盖。
如今,人民调解已经成为医疗纠纷这个社会难题的主要解决途径。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医调会化解了约90%的医疗纠纷。
成效:
党委政府群众“三满意”
目前,全省已建医调会、交调会、劳调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800多个,涉及10余个行业或领域。其中,市、县两级医调会和交调会的建设覆盖率已达100%,驻县级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覆盖率超过96%。尤其是2011年以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调解社会热点纠纷近30万件,约占调解总数的一半,其中包括涉及当事人死亡纠纷近5000件。
实践证明,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取得了党委政府满意、有关部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多赢结果。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与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具有较强的专门性和专业性。”陆德兴说,在推进工作中,省司法厅始终高度重视其专门性和专业性,严格要求调解员尤其是调委会主任一律从退休专业人员、法律工作者、司法所长或者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中选聘产生。同时,建立法律与相关专业两个专家库,聘任相关行业的专家、带头人、高校教授、高级律师等担任专家库成员。
公信力是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具有生命力的根本保证,而独立的第三方身份是确保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公信力的基础。为此,省司法厅积极促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由财政对其人、财、物进行保障。此外,司法行政部门还通过计件奖励、“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调解员调解纠纷进行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