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访工作> 通知公告

北京市信访办2020年公务员遴选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



2020-10-16

分享: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北京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序号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成绩

1

网上信访

办理处

202027010101

王祎

82

2

202027010102

廖美佳

72.5

3

202027010103

梁凌馨

缺考

4

202027010104

曲海霞

70

5

202027010105

杨帆

71.5

6

202027010106

王笑一

42.5

7

202027010107

张静

72

8

202027010108

石犇

69.5

9

202027010109

李静

71.5

10

202027010110

魏新华

70.5

11

202027010111

邢万里

73.5

12

202027010112

金娟

61.5

13

202027010113

刘雁飞

77.5

14

督查处

202027010114

葛琦

71.5

15

202027010115

周峰波

65.5

16

202027010116

陈志龙

66.5

17

202027010117

贾春远

73

18

202027010118

刘杰

68

19

202027010119

高娜

65.5

20

202027010120

周磊

68.5

21

202027010121

刘扬

76.5

22

202027010122

陈中华

61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13:30。

(二)地点:市信访办1520会议室(请各位考生于12:50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6号门前集合,考生可乘坐地铁9号线、10号线六里桥站下车)。

四、面试人员名单

王祎、刘雁飞、邢万里、廖美佳、张静、刘扬、贾春远、葛琦、周磊、刘杰。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过程中应做好疫情防护,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如果考生9月27日以来到过青岛或者存在与青岛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情况,考生需要在面试前提供一周内核酸检测结果。

如发现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者面试过程中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排查、送诊等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如考生存在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学位证书原件;

4.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纸质版)。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3:00之前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3: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或随意走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场内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区。

(五)为方便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89151666。

附件:撰写工作业绩报告要求.zip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