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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通告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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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信〔2021〕57号〕精神,经全市各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市信访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公室审核,确定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等96个单位和高娜等188名同志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信访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15166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信访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61


附件: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