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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那些事儿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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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大家带来《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开始学习吧!


今天,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轶,为大家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相关的法律法条。

新中国诞生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前后历经1980年、2001年两次修订。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个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与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益保护力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设立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婚前婚后的小问题

问:婚前重大疾病界定标准是什么?

王轶:可以从两人结为夫妻开始家庭生活入手,来理解什么是婚前重大疾病。先确定两人结为夫妻后的生活目的,然后来分析和判断什么样的疾病属于婚前重大疾病,凡是影响到这个目标实现的疾病,都应属于婚前重大疾病。

问:《民法典》中对出轨行为有详细规定吗?

王轶:对于已有夫妻关系,然后有出轨的夫妻一方来说,他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对于过错方,不论是离婚时或者进行相关事项处理时,他应当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夫妻间的债务认定

婚姻生活中难免遇到另一半对外负债,它究竟属于夫妻某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对这个热门话题给出了答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中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守护家文化

我们常说,家和万事兴。家里有我们的亲人、爱人,它是避风港,是精神支柱,也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理由。《民法典》为家庭幸福提供法治保障,但如何凝聚价值的共识还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共同经营。那么在《民法典》中,究竟什么是家?哪些人属于家庭成员?《民法典》又如何守护家文化,小家、大家的和谐稳定呢?

一方面,《民法典》中对家的概念作出解释,不只有夫妻属于家庭成员,家的概念包含所有的成员。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家庭,而是家族。

另一方面,家庭成员的关系也是家的一部分。家是我们基本的生活单元,如何协调家庭关系?应当从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开始,这样才能守护家的和谐稳定。

问:老人对孩子有探望权吗?

王轶: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过程中,这个问题非常受关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解答,一方面要从家庭成员关系上进行把握;另一方面需要进行利益的平衡,老人在探望孩子的时候,不能去干扰孩子和家庭里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

问:男性生育权的话题最近在社交平台上讨论非常热烈,请问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王轶: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男士一方的生育权,同时也涉及到女士一方的生育权。夫妻双方究竟谁拥有生育的决定权?《民法典》中第1043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只有夫妻双方互相尊重,才能找到一个相对比较合适的答案。

来源:北京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