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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生活中的合同编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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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悬赏广告的赏金能获得吗

解除租赁合同如何不算违约

如何理解“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期间换了房东怎么办

《民法典》为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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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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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佳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什么是“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格式条款中违反公平原则的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生活中常见的预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旅馆前台保管财物遗失概不负责等都属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往往会不合理的加重对方的责任或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不合理的限制、免除自己应负担的主要责任。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大家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格式合同,很多消费者因为没看清合同具体规则,而掉进“霸王条款”的陷阱里,一旦出现纠纷,商家就会以消费者签字为由撇清责任。

《民法典》第496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第49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经营者要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如经营者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未能充分理解、意识有重大关系的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在诉讼中可以请求法官排除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498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内容需要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不能以商家片面意识解释。商家是格式条款的制定者,也是条款的使用者,垄断全部解释权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非格式条款(手写条款)的效力优于打印条款,这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民法典》公平精神的体现。

应氏围棋“悬赏广告”引发争议

2004年,应氏集团总裁在接受《围棋天地》杂志访谈时表示:“在应氏职业围棋锦标赛中,谁下出了规则无法判定的棋例,造成无胜负,就予以奖励。”

围棋爱好者孙先生等人找到了应氏围棋的规则漏洞,主张应氏围棋给予五万美元奖金,而支付奖金的应昌期围棋基金会和《围棋天地》杂志并不认可。

一审法院认为孙先生等人索要奖金证据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孙先生等人提起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悬赏广告应该当“赏”

上述案例是依据1999年《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审判,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对悬赏广告的规定是《合同法》所没有的新增规定,是在总结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做出的重要改进。

《民法典》第499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没有看到悬赏广告 拾得人能否得“赏”

假设一宠物主悬赏10万元寻找丢失的宠物狗,最终狗被没有看到悬赏广告的人拾得送回。宠物主见拾得者未提出悬赏报酬,于是未支付赏金。事后,拾得者发现宠物主的悬赏广告,能否向对方索要赏金?

悬赏广告采用单方行为说

《合同法》强调诺言的价值,从鼓励诚信的角度看,宠物主公开向社会发出承诺,即使拾得人未看到宠物主的悬赏广告,但完成了宠物主所指定的特定行为,便有权获得报酬。

拾得人不管有无看到悬赏广告,只要完成了悬赏广告中公开指定的行为,就有权领取宠物主承诺的赏金。

合同编是《民法典》的第三编,条文数有526条,占《民法典》总条文数的41.7%,合同编是《民法典》体量最大的一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编。

合同解除三种类型

合同解除针对的是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前,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司法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双方约定解除条款既可以事前约定,也可以事后协商解除。

司法解除是指通过司法机关的裁判终止合同效力。

合同解除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第5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一种情形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如果局部暴发新冠疫情,政府采取防御措施封锁局部,导致局部区域内正常的购销没有办法进行,当事人之间原先签订的合同没有办法正常履行。此时构成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种情况预期违约,即合同的期限还没有届满,一方以自己的行为或者行动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例如,以语言明确告知不履行合同,即毁弃合同,再如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在房屋买卖中,买家付房款后,卖家把在过户之前,将房子卖给别人,这种情况合同已不能履行。因为这是特定物买卖,卖家把特定物卖给其他人,事实上处分给其他人,这是根本违约。

第三种情况迟延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再次不履行。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是恶劣的违反诚信的行为。

第四种情况是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种迟延履行不需要催告,可以直接宣告解除合同。比如当事人订购的新年台历,需要在新年之前交付,元旦过后,台历没能送来,这种情况的迟延,直接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第五种情况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是指一些特殊的任意解除权,如委托合同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承揽合同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里肖像权人的任意解除。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

徐先生为了备战考研,以每月1600多元的价格租住了一间公寓,并缴纳了1850元押金,入住的前几个月一切正常,但随着天气转凉,他发现公寓窗户漏风,墙壁存在发霉的现象。徐先生联系公寓方要求维修,后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遂提出退房。

公寓方表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退房属于违约,如退房需扣除1850元押金。

解除租赁合同如何不算违约

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判断,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按照行业惯例去判断,如果房屋设施确实存在严重瑕疵,导致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甚至主张赔偿损失。

提问环节

线上观众

出租屋的设施坏了,谁负责维修?

石佳友

一般情况下是出租人对租赁物有维修义务,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如果租赁物出现瑕疵,

根据《民法典》第713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线上观众

如何理解“买卖不破租赁”?

石佳友

房东在房屋租住期间把房子卖给第三方,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法律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保护实际占有房屋的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第725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线上观众

法拍房存在被执行人在房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拿出不成立的租赁合同,跟法官说房子有租约,以干扰执行、拖延房产拍卖,《民法典》实施后,对这种现象有无破解之法?

石佳友

在法拍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会滥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对抗债权人,可能会遇到原房主和第三方串通来对抗法拍买受人的陷阱。

《民法典》第725条加了重要的“占有期限”,以保护实际占有房屋的承租人,不保护不诚信的虚假的承租人。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通信费、门禁卡等能证明实际占有和使用房屋的证据。


来源: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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