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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一楼可以不交电梯费吗?员工可以不参加社保吗?答案都在这——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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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一楼

为啥要交电梯费

放弃继承权

可以不赡养老人吗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权利和义务的问题

民法典这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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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业主要交电梯费吗


案例

钟女士购买了三套位于一楼的房产,收房时,被物业公司告知需补交两个月物业费840元。钟女士表示按照物业费每平米1块钱计算,三套房面积共计290平米,两个月的物业费应该是580元,为什么要收840元?

物业公司表示多出来的是电梯费,钟女士认为自己所购三套房均在一楼,不需要乘坐电梯,拒交电梯费。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

民法典有一个通用原则:可以放弃权利,但不能放弃义务。电梯属于整个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有业主都应承担相应的维护费用,即使不坐电梯也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践行权利义务一致

日常生活基本都应践行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在法律中极少有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出现侵权违约情况,往往是一方只享受权利拒绝履行义务造成的,如借贷未按时归还,成为“老赖”。

公民需配合国家履行民事法律义务

有的当事人被起诉,传票不接,拒不到庭,这是权利义务没有达到一致的情况。

国家有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司法系统保障司法系统稳定的义务,当个人出现问题,可以通过国家司法系统去定分止争解决问题,这是国家的义务。对个人来说,在享受国家提供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配合国家司法系统运转,避免国家司法资源浪费。

滥用权利和滥用职权的区别

两者最大区别是主体身份不同,滥用权利普通老百姓都会涉及到,但滥用职权只有国家公职人员才可能会涉及到,如警察通过正当程序,享有传唤或者逮捕涉案人员的权利,但某警察为打击报复投诉人,在没有传唤证以及逮捕证的情况下强行传唤逮捕投诉人,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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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盒出现侮辱词汇怎么办


案例

张女士收到网购快递后,发现快递包装盒上有好几行带有侮辱性质的字。经向商家核实,商家自证在包裹发出前无字,张女士遂向快递公司投诉,要求找出写字的人。快递公司联系张女士提出赔偿,遭到拒绝。


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网络发酵,有网友评论,快递盒上的字应该是在运输过程写上的,有权打开快递的只有快递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邮政公司有开包检验邮寄物品的权利,但是无权利在快递上乱写字,乱写字会构成权利的滥用。

滥用民事权利的后果

滥用民事权利轻则行为无效,重则构成侵权,再重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遛狗要做好防护措施

养狗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时给狗打疫苗,出门要戴上狗链或嘴套,如果不采取这些必要措施,只享受养狗的权利,却滥用权利,在发生动物致人伤害时,要承担很大的证明责任才能脱责。

同桌饮酒要注意酒后安全

聚会饮酒,要保证同桌饮酒朋友的酒后安全,如果只享受饮酒权利,没有把善后义务做好,就可能构成侵权,承担相应责任。

装修不得扰民

装修有尽量做到不扰民的义务,装修时间应该避开法定节假日以及午休和晚休时间,否则就是滥用权利对他人造成侵害。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你养我长大,我养你到老是权利义务一致的体现,如果父母把子女养大,需要子女赡养时,子女不理会父母的赡养需求,也是一种侵权或滥用权利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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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报警200次犯法吗

一年报警200多次的行为已经明确构成权利滥用,我国法律赋予群众遇到问题,向警察求助、报案、投诉的权利,但权利是有限度的,权利的行使应具有正当性,在已经获得相关帮助的情况下频繁报警,会导致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该行为就不具有正当性,如果频繁地报假警,或者已经处理,还频繁地报警骚扰,其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以15日的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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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财产继承,能拒绝赡养父母吗?


可以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任何权利和义务都不是绝对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时也一定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利。不存在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事情,也不存在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事情。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到饭店吃饭,在支付相应餐费的义务时,有权利享受饭店提供的美食和服务。反之饭店有收钱的权利,要为就餐者提供相应的就餐服务。

法定义务必须遵守不得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义务包含两类;一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即法定义务;另一类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即约定义务。

一般来说法定义务不能解除,一定要遵守。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能解除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而老人和养老院签订的养老协议,是约定义务,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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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不交社保吗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必须遵守不得解除。但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涨薪标准,是约定义务,约定义务可以解除。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案例

小李常年在外务工,国家修建高铁时,需要征用小李的土地,铁路局多方查找,未与小李取得联系,在未获得小李同意的情况下,铁路局征用了他家的土地修建高铁。

两年后,小李返乡发现自家土地被占用,他找到铁路部门反映。铁路部门表示,愿意给予小李全额赔偿。小李拒绝赔偿,要求拆掉建成的高铁,恢复土地原状。

高铁拆除会对社会经济社会利益产生较大的损害,小李拒绝赔偿要求恢复原状的做法,是滥用了享有的权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京司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