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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该如何处理?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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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邓某自2014年以来,组织多人在某村回迁小区设置板房,并在小区入口设置路障,不让送料的车辆进场,强迫小区内的业主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自己出售的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交易金额已经达到50万余元。邓某等人欺行霸市的行为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小区业主纷纷向警方报案,后邓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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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阻挡施工的威胁手段,强行将沙石、水泥等建材卖给小区业主,交易金额达50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本案中,邓某伙同多人以阻挡施工的威胁手段,强迫小区业主购买自己出售的装修材料,邓某及同伙系生活中所见的恶势力“沙霸”,其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
1.村民遇到“沙霸”等恶势力要及时报警。
2.扫黑除恶势力,要注意采取一些策略,例如录音录像取证,及时捕捉到“沙霸”欺凌行为的证据,有助于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