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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典型恶势力团伙案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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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以魏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顺义区法院供图

2017年6月6日晚,魏某与被害人陈某通电话时发生争执,魏某不满陈某对自己的态度,遂纠集代某、郑某前往被害人陈某、田某等人所在的歌厅包房内,对陈某、田某进行殴打,致陈某轻伤一级,田某轻微伤。
2017年10月份,借款人王某向魏某借款,并由李某作为担保人。2017年11月7日17时许,魏某因王某未及时还款,遂联系张某将担保人李某带至顺义区某地,后魏某安排代某将李某带至足疗店,由被告人孙某、郑某等人看管。次日16时许,孙某将李某带至附近的一处大院内,期间,孙某、郑某、梁某、邓某多次殴打李某,代某将上述经过录下视频并发送给魏某。
以魏某为首犯罪团伙具有固定的组织架构,首要分子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多次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系恶势力团伙,应当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最终,顺义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做出上述判决。
魏某纠集代某、郑某等人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典型的恶势力团伙,被顺义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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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义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