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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信访办关于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意见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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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信〔2017〕67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各级信访机构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主动化解“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为重要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批示为根本遵循,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信访工作的明确要求为基本方向,以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具体目标,认真开展“两贯彻一落实”活动,着力预防和化解专项行动中的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信访机构服务保障首都工作大局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
各级信访机构在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要切实坚持以下原则:
(一)维护群众利益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局意识,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坚持把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各级信访机构的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二)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严格按照“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过程中全面推进全市信访系统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时要突出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专项行动中矛盾的高发区域,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各级信访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
(三)窗口接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将主动下访作为窗口接访的重要补充,采用现场接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等形式,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推动解决专项行动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 
(四)源头预防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坚持源头预防与事后化解并重,加强风险评估,通过全面掌握信息、有效分析研判,提前预警预防,做好应急预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上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搜集。充分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排查力度,点面结合、纵深推进,特别是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易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区域、领域强化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事项,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二)宣传解答政策。主动做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政策宣传解答工作,通过设立专门窗口接受日常政策咨询、深入疏解整治工作第一线宣传介绍政策、主动为利益相关群体进行答疑释惑等多种方式,让群众知悉、理解并自觉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科学评估风险。主动前置信访矛盾预防关口,提前介入矛盾环节,对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相关的信访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和信访苗头,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研究制定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和升级。
(四)及时化解矛盾。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化解“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信访矛盾,杜绝“庸、懒、散、浮、拖”,坚持全面推进、分类治理、重点突破,确保矛盾化解的及时、有效。特别要做好与专项行动相关的集体访、联名信处置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注意方式方法,严防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建立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信访机构中枢作用,主动做好牵头组织、沟通协调工作。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突出信访矛盾,建立会商机制,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着力推动解决。
(六)持续跟踪反馈。持续跟踪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关的信访矛盾化解进度,做到案件不完结、跟踪不间断,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机制,对已完结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及时评估动态发展情况,防止矛盾反复。
(七)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挖掘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的正面典型案例,总结和固化成功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和推广,切实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同时积极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信访机构负责人要强化“四个意识”,做好信访机构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领导与组织工作。既要加强机构内部的纵向领导,又要注重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和手段,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密切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统筹各类资源,主动作为,提高效率,切实预防和化解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信访矛盾。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级信访机构要根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内容,结合区域、领域实际,制定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与属地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加大调处力度,确保矛盾及时就地化解。
(三)完善督查考评。实行首办负责制和责任倒查机制,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层层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将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作为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方面,纳入年度考评体系。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