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复查复核处以规范化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为工作重点,全面梳理工作办理流程,强化受理“关口”的依法分类处理,严格答复意见书的文书格式等,规范化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了案件办理的“四规范”。
一是规范工作办理流程。制定了新的《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工作流程图》,突出了受理、复查(复核)决定和督办三大关键流程。
二是规范受理“关口”的依法分类处理。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受理条件。
三是规范复查(复核)决定的依据核查。对复查复核事项办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等,按照法律适用准确要求,对依据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针对性、冲突性逐一调查核实,提高复查(复核)决定的质量。
四是规范意见书文书格式。在复查复核意见书、建议书等内容要素齐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相关文书格式,依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标点符号用法》的国家标准拟定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