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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规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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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北京市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将高校“好建议”转为市场经营活动的“好政策”。

今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某高校反映,希望出台政策支持高校自行出具住所证明以办理营业执照的诉求。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通过深入研究现行法律法规,从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营场所(住所)资源、提升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角度出发,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该规定,明确了中央和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利用科研教学空间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的,以及从事便民商业服务等相关经营活动的,由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相应经营场所(住所)使用文件。市市场监管局将“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有力支持了高校等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为更好引导全市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