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首次举行信访听证会,专门就当事人邓勇信访的案件进行听证。信访人邓勇,以及信访相对人水湾源华公司、平安银行的代表及代理律师一并到庭,各自陈述信访理由。深圳市人大代表及媒体记者旁听了此案。
6月8日,深圳某网站论坛上网友“扁石头6”发布了一条帖子《我愿意出20万元,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依法办案》,帖子内容如下:
“想到法院依法办案难!实在是难!所以,我愿意出20万元,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依法办案,如果依法办结本案,霍敏院长不收这20万元,我愿意将这20万元全部捐献给国家希望工程。由于对方代理人是深圳中院原执行庭副庭长庄忠范。所以,8年来,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对方一直霸占着使用;我依法查封了的房子,深圳中院拖延了8年不执行;福田法院违法变卖的房子,我向深圳中院申诉了8年,深圳中院一直不纠正。唉!沒有办法。”帖子的署名是邓勇。
记者采访获悉,水湾企业以潜龙湾宾馆做抵押向多家银行贷款,后因还不起债被邓勇所在公司2004年12月辗转从奥伊尔公司手中购买了债权包,这当中就有水湾企业的债权。邓勇坚持自己拥有潜龙湾宾馆的部分债权,要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查封的潜龙湾宾馆第2和第8层房产实现其债权。
潜龙湾宾馆(现为金銮富众酒店)的租金收益是水湾村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村民认为邓勇的申诉信访损害了村股份公司的固有权益,而源华公司已经通过回购方式购买了涉案房产,时间早于邓勇购买债权包的时间一年。
由于宾馆是水湾企业租用村里土地建成,水湾村村民和源华公司认为,租用土地建的房产不应该办理房产证(才使得水湾企业向多家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有了抵押物),正在对涉案房产发证问题起诉国土管理部门,要求撤销当年的发证行为。
这桩行政诉讼案于7月15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