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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准细”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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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贵州省普安县信访局坚持把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力求做到“诚、准、细”,到10月15日,共督办各类信访案件133件,办结81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诚”就是以真诚的态度,怀着对信访群众的深厚感情,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真心诚意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准”就是在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过程中,坚持以政策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答复上访群众,以事实取信于民,切实化解信访事项。
“细”就是在办理信访案件工作中,严格按办理信访案件要求和规定,认真分析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该县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日益规范化,做到了统一承办,统一协调督办,形成了从领导到经办人重视参与支持信访案件调处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