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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检察院信访接地气 由何人接访群众可以点将



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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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群众约见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面对面’了解信访问题、案件办理情况,要求说明不批捕、不起诉理由,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害人救助……2014年以来,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施行信访工作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很接地气。
犯罪嫌疑人林某诈骗了张某,张某对该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林某”的决定不服,气哄哄地到该院控告申诉检察科上访。检察官笑脸相迎,认真听其叙说后,对其提出了解决疑惑的建议——信访人对该院在职人员进行“点将”,被点名的检察人员无条件接访,负责解开其心中的疙瘩。张某犹豫一番后,“点将”案件承办人,使该信访案件走上了快速办理渠道。
侦查监督科检察官王赛是林某诈骗案的承办人,针对张某的质问,不厌其烦地向其一一解答:“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是该案的最终法律程序,在作出不捕决定的同时,检察机关列举了侦查机关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查清列举的问题后,侦查机关可以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或者直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原来如此,是我不懂法啊!你的解释使我最近萦绕在心头的阴影散去了。”张某对王赛的答复表示满意。
“此案案值大,我们将关注案件的走向,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打电话或者直接来找我,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王赛诚挚地对张某说。
“按照正常途径处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只是信访问题的‘二传手’,受理信访件、信访问题,还需要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后,批转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再分配到具体承办人,然后再回头走一遍程序。这样一来,繁琐、低效、周期长,”控告申诉检察科沈建平科长感慨:“施行‘点名’接访制度,群众可以根据需要‘点将’,约见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面对面’的信访、接访,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使信访问题解决的更专业、更快捷、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