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期待,打造“阳光信访”,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从2014年1月起,国家信访局决定对来访和网上投诉等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启动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把评价权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为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海口市美兰区信访局积极派人参加省、市信访局举办的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评价培训会,组织该局工作人员学习《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暂行办法》,针对国家信访局转办的纳入评价范围的信访件,第一时间进行转办,组织涉及单位学习满意度评价办法;主动联系信访人,出具《查询码告知单》,告知其办理流程和评价方法,主动改进工作办法,接受监督,努力做到公开透明。2014年1月至10月,该局共办理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的信访件6件,群众评价均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