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信访问题,必须先合法,再考虑合情合理的问题。”谈及江西省寻乌信访工作经验时,该县县长杨永飞如此说。近年来,寻乌县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有效保持了全县信访工作持续稳定的局面。自2011年以来,寻乌县连续三年实现信访工作“三无”。
长宁镇城北村居民谢洪文与邻居王国祥,因房屋采光及土地纠纷发生冲突。冲突中,谢洪文妻子兰永梅被打伤,并住院。得知情况后,城北村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先后多次前往谢洪文和王国祥家里了解情况。经过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相邻空地“双方共同管理、采光,不得侵占。”
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兰永梅说:“除了医药费还没有给,其他的都基本满意。”据介绍,兰永梅所提出的医药费索赔属于涉法涉诉问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严格遵守《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分流,建议兰永梅以诉讼的形式索赔。
2011年以来,寻乌先在信访工作综合体系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一个运行规范的信访问题“事前防范、事中处理、事后化解”信访工作体系。
坚持依法协调,实行“事前防范”的三项制度。建立科学决策与风险评估制度,凡是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矛盾纠纷三级排查防范制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社会管理中心”,在寻乌全县179个村选聘专职调解员;建立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对于苗头性问题及时交办。
坚持依法有序,畅通“事中处理”的6个渠道。建立了每周二县级领导分类联合接访渠道、每周一乡镇党委书记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以书记信箱为主题的网上信访平台、涉法涉诉信访平台、以“三送”为载体的领导干部下访渠道、依法依规处置非正常上访的渠道。
坚持依法处理,建立“事后化解”的5项机制。建立了“访调结合”的一站式化解机制、依法科学决策推动问题化解机制、党政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机制,在全市首创原籍干部参与的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建立了赴市上访的“销号”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