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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信访“阳光清单”上线发布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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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群众反映事项后,可凭受理编号和查询码,到广东省惠州市信访12345网站“阳光清单”页面中查询办理信息。记者日前获悉,惠州市信访局在该局新版网站上发布信访“阳光清单”,实现信访事项全过程公开透明。
据惠州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清单”是信访事项的办理查询清单,指信访人通过网络、电话、书信、短信、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的,由信访部门将信访事项及办理流程全部列入“阳光清单”,通过惠州信访12345网站实时发布并告知信访人,实现信访事项全过程公开透明。
信访群众可凭受理编号和查询码,到惠州信访12345网站的“阳光清单”页面中查询该宗信访事项的办理信息。“阳光清单”采用动态实时发布的模式,按照“信访件信息、转送情况、办理情况及回复、满意度评价”四个环节和顺序实时更新清单内容。信访事项流转到哪个环节,清单内容就更新到哪个步骤。每个步骤都公布承办单位、经办人、责任人、联系电话、办理时限、办结进度或办结回复内容等信息,方便群众全程了解情况并进行有效监督。当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开放群众满意度评价,由信访人和广大群众对信访机构和处理单位进行评价。
惠州还制定了《惠州信访“阳光清单”操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人员受理群众信访事项的流程和规范,其中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限。惠州市直及各县(区)办理责任单位要在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回报本级信访局、回复信访人。书信和走访为60天,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其他信访渠道为45天。对于情况复杂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