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纪委坚持“三个三”,积极打造高效办理信访举报件的新标准,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件38件次,已全部予以转办。
坚持“三个及时”,提高办信时效。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审批。一般信访问题交办到委局相关科室、派驻纪检组或乡镇纪委组织办理,重要信访问题交由委局相关科室或联片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办理。一般信访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结,重要信访问题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结。
强化“三个督办”,提高办信质效。对属于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信访件,由联片领导督办;属于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涉及重要问题的信访件,由分管信访案件的副书记或常委督办;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要求查办结果的信访件,由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
落实“三个善后”,提高办信成效。对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明确回复范围,做好单独回复;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报曝光,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导致重复访、越级访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做好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