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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信访工作这五年|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开创信访法治化建设新局面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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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信访局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着力打造法治信访,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开创了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新局面。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维护司法权威

  举措
  2013年以来,中央大力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受理。国家信访局和相关部委也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基本厘清了诉讼与信访的界限。
  成效
  诉访分离工作实行以来,改变了过去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越来越多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案例
  李某是一宗工伤案件的受害人,其在一家公司下属的A区工厂工作时,手被螺旋机夹伤,经鉴定为6级伤残。A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上述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18万余元。
  这一裁决后得到法院民事裁定的支持。但上述公司拒不履行裁决,未拿到赔偿的李某于是向A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上访。
  A区政法委为此启动了诉访分离机制,认为李某信访乃是因为生效判决未有效执行所引发,其诉求应在“诉”的渠道进行解决。同时考虑到李某生活确有困难,主审法官还为其申请了救助资金。
  其后,在A区法院的工作下,上述公司负责人终于现身,并请求执行和解。
  最终,李某拿到了执行款,这起诉访交叉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厘清信访工作职能边界

  过去,一说起信访,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这句话,大量本应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涌入了信访渠道。结果,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而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没能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也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举措
  2014年8月,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技术鉴定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把相关投诉请求导入相应途径解决。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的要求。
  2016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国家信访局在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
  推进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启动以来,37个国家部委已经出台清单,由国家信访局汇编成册后下发给各地各部门使用,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布。
  30个省份的省直部门出台了细化清单,26个省份出台了分类处理工作规程。
  湖北省在全省多地开展试点工作,武汉、孝感等市率先形成了工作规程,实现“分得出、导得进、能解决”的目标。山东、河北、浙江等地将分类处理写入地方性信访法规予以固化。
  成效
  清单的出台细化,有效避免了“投诉无门”“一案多投”,也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案例
  信访人李某向B市某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反映,其民族成份是土家族,其子户口登记是汉族,申请将其子民族成份由汉族变更为土家族。
该机关信访部门热情接待并当即向其出具了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之后,该机关信访部门与负责更改民族成份的审批部门甄别会商,确认信访人诉求属于行政确认处理事项。
  审批部门向李某出具了信访事项法定途径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办理机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加盖该机关行政公章后送达李某,并将留有李某签收手迹的告知书扫描上传至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终结信访程序。
  同时,该机关启动行政确认程序,依法收集李某相关证据材料,向李某出具了公民民族成份更改批准通知单,将其子民族成份由汉族更改为土家族,并告知其如不服处理决定,可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所在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李某对办理程序和结果表示满意。

  健全完善信访法律制度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2013年以来,国家信访局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信访条例》配套措施10余件。
一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出台了配套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举措
  1.健全完善《信访条例》配套措施
  • 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方面
  • 《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试行)》等。
  • 在推动解决信访问题方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等。
  • 在整合信访工作资源方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等。
  • 在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方面
  • 《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等。
  2.全国范围开展执法检查
  2014年,国务院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的《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全面了解《信访条例》实施情况,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3.积极推进信访立法
  信访立法已于2015年被列为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研究项目,2016年被列为预备项目,2017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列入研究论证项目,正在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4.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2016年10月8日,由国家信访局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对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责任作出了统一规定。
  成效
  健全完善信访法律制度,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在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健全完善信访法律制度,着力打造法治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