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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创新三项机制 破解信访难题



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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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瑞昌市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三项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为确保信访查办工作“快、准、严”,将受理的自办信访件逐一分解落实,限时办结。对于重要信访件、署实名举报件,以及上级和领导交办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及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包协调、包查处、包回访,有力地推动了信访件的查办工作。

完善督办审批机制。坚持“查办前严要求、查办中严指导、查结后严把关”的“三严”督办原则,做到督办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注重发现信访督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出解决办法,指导督办与参与查办相结合。通过查办信访案件,查找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实行阳光办信机制。大力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度。通过设立宣传栏、广告牌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信访举报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知识,提高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的意识。对涉及群体性利益以及重大、复杂的信访问题,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采取现场协调办理、公开听证办理、群众参与办理等方式,实行公开办理。信访件调查结束后,根据其性质采取张榜公开、媒体公开、会议公开、通报公开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