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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2011-09-09
为切实做好组织信访工作,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2011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在组织信访案件办理中,探索实行“三色卡片”工作法,确保各项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亮卡督办。三色卡片即绿色办理卡、黄色提醒卡、红色警戒卡三类卡片。卡片内容包括上访人姓名、上访诉求、调处基本情况,包案领导、限期办理时间等,依据案件期限、办理进度不同,分别发放不同颜色的卡片。对新收到的组织信访案件,由分管组织信访的副部长审批后,填写卡片内容,按照管理权限,向相关责任人下发绿色办理卡;对一般信访举报件规定在10日内办理完毕,问题复杂的举报件,要求在20日内办理完毕,在截至办理期限还剩3天时,发放黄色提醒卡,督促及时办理;对信访人多次举报,但受理人推脱不予办理或者办理效果不明显的,发放红色警戒卡,给予警戒。
跟踪问效。建立信访案件事后回访制度,对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适时组织工作督查组,采取电话、函询、登门走访等形式,对上访户进行“三看”回访,一看交办有关单位办理的问题是否已落实到位,未落实的由部领导向交办单位询问原因,督促及时落实;二看信访户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不满意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三看信访户是否还有其他什么意见建议,了解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案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组织再化解,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加强考核。把组织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与年底考核和评先树优相结合,确保组织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案件办理及时、效果较好的,在年度评先树优中优先考虑;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信访事项或办理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实行部长约谈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全年收到3次黄色提醒卡或者2次红色警戒卡的办理人员,在年度考核及评先树优中给予减10分的处理;对得到3次及以上红色警戒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