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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2011-10-12
2011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前三季度,共接到群众信访举报361件(次),应办信访193件,已办结189件,办结率达97.9%。
一是强化定期接访。该县纪委把每周二定为领导接访日,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县联合接访中心接访。同时将领导下基层接访制度化,年初制定领导下乡接访安排表,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下乡接访1次,一般干部每年至少2次,对全县15个乡镇展开巡回接访活动,深入基层察民意、听民情、解民困,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规范了基层信访工作。
二是强化排查摸底。信访工作人员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定期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涉及党员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或可能引起越级访、集体访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承办单位。2011年以来,通过领导包案,解决信访案件12宗。做到对有重大隐患的信访案件早介入、早查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限时办结。强化信访件录入拟办和呈批转时限,对实名信访举报严格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告知,落实具体承办单位,确保信访件及时办结。强化承办单位信访案件办结期限,一般信访案件不超过两个月,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不超过三个月,有效地促进了信访案件及时解决,得到了上级肯定、群众满意和社会认同。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初信初访首问首办责任制》,明确信访工作人员和办案人员责任,对信访问题不认真调查处理导致越级上访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故意隐瞒事实或推诿、敷衍、拖延信访问题解决的,违反保密制度泄漏信访秘密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情况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