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全国巡讲团到湖南高院作宣讲。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等聆听了宣讲报告,院机关全体干警在湖南高院主会场听报告。全省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通过视频在各地分会场同步收看了报告会。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信访办,省信访局等部门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应邀参加。
此次巡讲活动旨在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六位宣讲人用非常普通的事例,非常朴实的语言,揭示了当法官、审理案件、化解信访问题中的许多非常深刻的道理,对于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推进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具有很强的启示指导意义。巡讲团成员深情感人的讲述,令现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宣讲结束后,湖南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海容受康为民院长委托,就全省法院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使之内化于心。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确保全省法院的领导和所有业务部门的干警深刻领会“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二要突出重点,狠抓源头治理。通过严把立案关口,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建立规范的判后答疑制度等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治理涉诉信访问题。三要明确责任,确保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都要行动起来,每一个干警都要参与进去,把“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落到实处,发挥作用。通过公正廉洁办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宣讲报告会开始前,康为民院长接见了巡讲团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