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 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开展基层建设年为契机,不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脚踏实地开展信访工作,通过前期排查稳控、全力多措化解、源头控制防范等工作信访措施,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将涉诉信访排查稳控工作纳入日程。2012年初,该院信访办组织全院各业务部门针对近两年来发生的到省进京信访案件及信访隐患案件,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动态明、监控早,努力消除排查工作的死角和空白,并建立了详细的动态化台账,逐案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由包案领导及稳控责任人逐案签订责任单,对于已经排查出的案件当事人失控到京的,因工作不力而导致上访人反弹进京的,因排查遗漏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该院的《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二是全力做好重点案件的化解工作。该院在认真落实“三位一体”和上下联动责任制方面,把进京到省上访案件作列为工作重点,各部门对近两年涉诉到省进京上访人员及未息访老户案件进行排查摸底,该院党组要求凡是以前有到省进京上访经历和新发现有到省进京上访苗头的,要一律列为重点人。同时积极探索构建“案前预防”、“案中排查”、“访后化解”三位一体的涉诉信访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各包案领导及稳控责任人选择重点人员进行告诫谈话,同时启动约期接谈制度,认真做好与上访人员的谈话记录。对信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化解”的原则确定包案单位、包案人、包案领导,然后入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进行督办、通报和考核。
该院对此次排查出的案件及人员稳控、化解工作取得了区委的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会同该院逐案研究稳控、化解思路,充分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组织、思想等多种手段做好稳控工作,坚决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要杜绝群体上访情况的发生。一方面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于来信来访当事人合理的诉讼请求能及时解决的及时妥善解决,最大限度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做到思想教育疏导到位。对于来信来访当事人多做思想开导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来信来访当事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对于一些缠诉来访人员多进行批评教育,告诉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争取使所有来信来访当事人能够从心底对处理意见信服,避免再次上访的发生。
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来访群众140余人次,妥善解决各类上访案件30余件,无一起因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启动重点案件及敏感时期稳控机制。该院党组要求信访案件的包保领导和稳控责任人在政治敏感时期前一周及期间实行24小时稳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当地和在京维稳的信息畅通、信息联络。对紧急重大信访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同时启动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完善维护信访秩序的工作预案,坚持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日前该院对所有排查出的不稳定信访案件及信访人员及时上报到区委,对所有具有进京上访苗头的信访事件和上访老户,加强了监控、并主动联系上访人所在的镇(街道)、公安机关开展联合监控,协调联动,一旦发现有上访人有上访动向,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控制。针对上访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稳控方式,该院加大了对人案分离案件上访人的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空档,力争实现预期的稳控效果。对集体访隐患案件,该院协调区委政法委、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办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全力查清案件事实,集中化解,避免发生进京群体访。近日,在本系统内召开信访稳控工作会议上,该院逐案梳理前期的稳控工作情况,对至今认为接谈到上访人以及人案分离的案件,研究下一步稳控措施,责任到人。
四是控制信访源头,防范新访发生。该院在稳控、化解排查出的信访案件的同时,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信访问题,为确保日常来访人员和上访老户来访接谈工作取得防范、稳控的实效,坚持院长接待日全天接待,并由信访值周院长和值周庭科室长联合接访,避免因接待日常来访不利而导致进京到省上访。同时结合最高院信访五项制度,特别强化落实了约期接谈制度,加强了源头治理,大力度解决初信、初访,尤其是对上访人的合理诉求,确保在第一时间把工作做到位,防止因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形成越级访或非正常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