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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窗口”成“阳光窗口”



20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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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依法开展调查了解,并及时向您反馈结果,人民监督员也会监督我们的工作,请您放心。”日前,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接访室里,人民监督员李敏、刘磊正与该院检察长蒋志强一起共同接待上访的村民。
来访者反映该村村干部有私分村民土地补偿款等问题,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伸张正义,否则将组织村民继续上访。蒋志强和两位人民监督员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析疑释惑,表示将会派干警调查了解上访者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几位接待人员细致的释理说法和春风化雨般的思想工作,来访者消除了心中的疑虑,带着明白和满意离去。
今年以来,为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的渠道,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有效性与公信力,咸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涉检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新举措。内容主要包括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接访,参加开展“送法下乡”巡回接访等等,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优势,把“信访窗口”打造成“阳光窗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目前,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1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妥善处理了4起上级院督办的涉检信访案件,当事人均已息诉罢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