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不少基层法院把立案信访窗口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门口,对案件现场受理、当场调处,既快速化解了纠纷,又避免了纠纷各方因为“打官司”而撕破脸、伤和气。
不仅如此,在江西各级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也都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笑脸相迎的法官热情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并不厌其烦回答咨询;墙上张贴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案件审判流程图和直观的《诉讼指南》,让当事人对“打官司”的程序一目了然……
据了解,为使立案信访窗口有章可循,江西省高院创造性地提出了全省法院“六统一”的规范性要求,即统一窗口名称、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功能设置、统一装备配置、统一文明用语、统一工作制度,并以此为标准,把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打造为对外集指路、导诉、立案、诉前调解、即时执行等功能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对内服务审判执行、涵盖信访接待处理、案件立案分流、审判流程管理、诉讼综合服务、诉调无缝对接五项职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江西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帮助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利益,立案信访窗口在立案审查阶段加大了对当事人风险教育力度:对判决可能难以执行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对立案时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提出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的建议;对于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在立案时即向原告释明案件在审理和执行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成本更低的方式解决纠纷;对当事人难以保存或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法官还为他们办理证据保全,以保障司法的公正性,防止今后发生不必要的信访问题。
在此基础上,江西法院还普遍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立了调解工作室。据统计,仅2011年,该省法院就在立案前引导分流、调处纠纷6224起,在移送审理前调解案件7052件,占民商事一审案件的6.36%。而在2008年至2012年四年间,全省法院接待群众来信28501次,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曾经‘路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院院长张忠厚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江西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暖,也有助于化解涉诉信访,保障了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真正成为了“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