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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基层做信访——情系接待二十载春风化雨为民心



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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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玲1990年9月调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自1994年7月开始从事信访接待工作,一干就是二十二年,她始终把控申岗位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体民情、察民意、解民难”情感交流平台,二十多年来她通过接待化解了大量的信访矛盾,多次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信访接待员”。
心系群众,耐心做好每一次接待
作为一名信访接待人员,在日常的接待中,她充分发挥女性认真、细致、亲和力强的特点,通过一声问候、一杯热茶,舒缓来访人的情绪,耐心倾听来访人的诉求,并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把大量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她不断探索接待方式,总结出“倾听、梳理、疏通、化解”四步接待法,并有效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2010年的6月一次接待后,她把信访人送到车站,在等车的过程中,信访人突然发病倒在地上打滚,她不顾周围群众异样的目光,把满身泥土的信访人抱在自己怀里进行安抚,直至该信访人心情平静,并把信访人送回家中。又一次,一位年过七旬老太太到院大门口喊冤,声称“不想活了”,她及时到门口把老人扶到接待室,给老人递上一杯热水,拉着老人的手,让老人把“苦水”倒出来。经了解,老人是因邻里之间的矛盾,感到自己很委屈,但又无处诉说,长期积攒造成精神陷入崩溃。听了老人的哭诉,她像家人一样从家庭、亲情和身心健康角度进行劝导,两个多小时耐心说,终于打开了老人的“心结”。一个月后,老人又来到检察院,见到她时说:“闺女,我多亏来你们检察院了,让我想通了,我会好好生活的,今天我给你送来5个坐垫,我亲手缝的,你一定得收下。”看着精美的坐垫,让她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
释法说理,实现“情与法”的互动
陈爱玲深知人无难处不上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是她多年做接待思考习惯,在接待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她首先进行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当事人会怎样?”来反问自己,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判断诉求的合理性,针对不同的诉求,给予不同的答复,善意的提出自己的建议。如在接待一名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时,当得知这名申诉人是因为征地款发放问题,将父亲起诉到法庭后自己败诉,其不服,要求检察院监督,对此陈爱玲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亲情、为人处世上帮他分析金钱与亲情的得失,让他明白了虽然可能得到7000元的补偿款,但失去的却是亲情,最终该申诉人主动撤回了申诉。她常跟年轻的同志说“我们控申工作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没错,但有时无助于矛盾的化解,还会形成缠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还在于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需要情与法的互动”。
二十多年的执着,苦乐相伴,历练了她。受到过误解谩骂,流过委屈的泪水,可她依然初心不改,始终如一,陈爱玲总说:“虽然我们不可能解决上访人所有的问题,也不能保证一次接访就能够化解矛盾,但是我们能够做到的是用百分之百的真心、诚心、热心、耐心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二十多年接待了多少来访群众她已经记不清了,曾经称呼中为“小陈”已经变成了“老陈”,但不变的是她在基层做信访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