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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前言
遇到吃霸王餐的顾客
店主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因追逐逃单的客人,
导致逃单者受伤,需要赔付吗?
……
前段时间,在湖北经营小饭馆的李女士两口子遇到这么一件事。当时店里有几个人喝到了后半夜两点多……
李女士本打算等他们买了单就打烊,可是李女士一转身,却发现这几个人还没结账就偷偷溜走了。
李女士赶忙追了出去。追赶的过程中,李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也通知丈夫赶紧过来。
而被李女士追赶的逃单者小张,情急之下不小心摔了个跟头,住到了医院里。
出院之后,小张一纸诉状将追账的李女士两口子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赔偿金等共计四万多元。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女士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是因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才进行追赶,追赶过程中也没有采用不当的行为,而小张是因为故意逃单内心紧张摔倒受伤,事故的发生与李女士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获得国家机关及时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者自由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押、拘束或者其他相应措施,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性质属于自力救济。
实施自助行为,要符合几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二,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
第三,对侵权人实施扣留财产或者适当拘束人身自由的行为;
第四,扣留财产或者限制人身自由须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不得超出必要范围。
自助行为有着一定的“临时性”,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后,即应解除相应措施;如果仍需继续采取上述措施的,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如果对受害人采取自助行为的措施不适当,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北京信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