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普法园地

民法典丨总则编中的法定监护制度



2021-10-12

分享:

pfyd2021101201.jpg


法定监护人如何确立,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违法吗?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您介绍《民法典》总责编中有关法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

《民法典》总则编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法定监护义务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整个家庭垂直关系的核心,父母不仅包括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同时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除了包括具有血缘关系的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外,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对年满18周岁的子女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从义务的内容来看,父母对于子女首先是抚养义务,给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在精神上对其进行关爱。

家庭教育不能越界

如今家庭教育越来越重要,各种各样的奇葩家庭教育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有一些虎妈狼爸绕过正规学校的义务教育,将孩子送进私塾学堂或接回家中自己教育,并认为这才是因材施教。殊不知这并不仅仅只是教育观的问题,而是监护人的失职,严重来说甚至是违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民法典》总则编第26条也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的义务,因此以私塾教育取代义务教育于法不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包括两层含义,首先父母不能侵犯子女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虐待、殴打、打骂、冻饿子女;子女如果有财产的,父母也不能侵犯子女的财产权。除此之外,父母还要保护子女不受他人的侵犯,要给子女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成长环境,不让子女受到意外的伤害。

儿女对父母的法定监护义务

父母对儿女的监护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终止,无论父母二人离异还是再婚,都应当对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继续履行法定监护的职责。

当子女长大之后,如果父母已经年老丧失了收入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能够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标准,这时需要成年的子女对父母提供生活上的帮助、经济上的救济和精神上的关爱。

当父母患病或因其他原因有较大开支而无力负担时,也需要子女帮助父母支付。当父母年老之后,子女有义务保护父母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和财产不被别人骗走。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典》总则编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从法定监护人制度解读电影《我的姐姐》

电影《我的姐姐》中,还在上大学的姐姐突然面临家庭变故,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双双去世,留下一个刚满6岁且与自己没有感情基础的弟弟。

是继续为实现自己预定的人生而努力,还是承担起抚养弟弟的义务?人们在观看电影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和讨论。

从监护顺序来看,剧中因为姐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已去世,只剩下并不在法定监护资格范围内的姑妈和舅舅,因此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监护顺序,监护义务就自然落到了第二顺位的姐姐头上。

俗话说“长子如父,长女如母”,长子和长女作为兄或者姐,在必要的时候需要担任弟弟妹妹的监护人。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典》总则编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特殊”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

监护制度并不是完全依据年龄,而主要依据智力情况和心智成熟程度而定,所以当成年人本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精神、智力异常以及患有老年痴呆或者陷入昏迷的成年人,就需要确立监护人。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每一个孩子从出生之日起,父母都是其天然的监护人,每一个未成年人都天然地享有被抚养、保护和教育的权利。

父母对于孩子有天然的保护义务,在法律上概括为抚养、教育和保护三个方面的权能,孩子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财产保护都很重要。反之,如果父母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母亲外出吸毒玩乐 两个女儿饿死家中

2013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被告人乐某为两个孩子预留了少量食物和饮水,将她们滞留在家中主卧室内,锁上大门离家。此后母亲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其明知两个孩子无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至同年6月21日案发未曾回家,致两个孩子死在家中。

这种恶性事件可能导致父母的监护权被剥夺,严重的可能还触犯刑法,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

《民法典》还强调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保护义务,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关爱。父母作为孩子人生的第一个老师,对于孩子有言传身教的作用,所以在家里要教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良好的品行。

有时候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会包含必要的惩戒行为,甚至有轻微的体罚,但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不能严重侵犯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

网上流传了许多家庭教育的视频,用网友的话总结是“不写作业父慈子孝,一写作业鸡飞狗跳。”

生而不养、养儿不教、教而不善,其实都是身为父母的失败。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4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假如父母离婚后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这时《民法典》确定了两项规则:一是针对不满两周岁的婴幼儿,原则上要跟随母亲,除非母亲处于吸毒或坐牢状态等;二是针对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尽可能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这些都体现了对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问:父母离婚,孩子谁来监护?

答:即使父母离婚也同时享有监护权,确定直接抚养方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父母抚养孩子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父母不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

问:失智的被监护人,可以变更监护人吗?

答:被监护人事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为自己选择监护人,如果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再更换监护人。如果邻居发现现在的监护人侵害了被监护人的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撤销现在监护人的监护权,更换更合适的监护人。

问:判断老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答: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鉴定老人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行为人,法院会依照相关程序来确定其状况。

问:掉进窨井里,责任谁来承担?

答:《民法典》在诉讼时效里专门有一条规定,未成年人对于自己的监护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从成年之后起算,对于未成年人从18岁之后起算,即21岁之前都可以上告父母侵犯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权益。

但是孩子的红包往往是父母给别人家的孩子的红包换来的,未必真的归孩子所有;父母看孩子的日记可能对孩子的隐私构成一定的侵犯,但也可能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孩子确实能够证明财产是自己的,结果却被父母拿去赌博花掉,那么孩子长大之后可以上告父母。


来源:北京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