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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2024-11-12
11月8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根据通告,付某良、高某宝因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付某良与高某宝系朋友关系,双方签订《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协议》,约定将付某良的小客车指标租给高某宝使用,之后付某良与高某宝因返还小客车指标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由市交通委宣布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两人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在审理本案的证据材料时发现,高某宝仅在2021-2022年间就有高达82次交通违章记录,并在与付某良因指标归还问题产生纠纷后,持续故意违章,损害对方的权益。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明确,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行为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对于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来说,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由他人长期使用,产生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后将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同时指标租售行为一经查实,指标作废。
近年来, 本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违规租售治理,对违规租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4年已累计查实11起违规租售小客车指标案件,作废小客车指标11个。市交通委提醒广大市民,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不抱侥幸心理,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相关宣传或承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面临法律风险。
相关违法案例链接:
案例1: 伪造假证件,付出真代价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了一份线索材料,内容为张某营涉嫌以欺骗手段办理车辆登记并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的问题,并要求对其予以查处。公安交管部门对此立刻展开调查,发现张某营曾于2007年使用虚假军官证注册登记了一辆蒙迪欧车,又分别于2012年、2015年使用伪造证件等材料注册登记车辆。最终,朝阳法院于2021年认定张某营行为已构成伪造公文、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结合案件材料和调查,公安交管部门确认张某营存在以欺骗手段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并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登记;市交通委作废了张某营名下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三年内不予受理张某营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案例2:“假结婚”案当事人被发现出租指标行为
2022年,平谷法院审结了一起“假结婚”案,陶某会和龚某利在2020年为落户北京而登记结婚,政策变化后计划落空,产生纠纷,陶某会将龚某利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并扣押了龚某利名下的车辆用以抵押债务。随后,平谷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原告曹某称,其是这件“假结婚”案中被作为抵押债务车辆的出资人和实际使用人,并提交了指标租赁协议作为证据材料,拒绝抵押债务。
最终,未收到款项的陶某在2023年将龚某利出租名下指标一事反映到了公安交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交管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确认龚某利在2020年将自己名下的小客车指标出租给曹某的事实。
结合案件材料和调查,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龚某利存在出租小客车指标的行为事实,扰乱了小客车指标调控的秩序。按照规定,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已由市交通委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龚某利和曹某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来源:北京发布 据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