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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2023-06-14
“书”写《信访工作条例》
今年5月是《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一周年,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国家信访局联合法治日报社,开展了“书”写《信访工作条例》活动,组织信访系统书法爱好者,以毛笔形式书写条例正文。
作品:《信访工作条例》第六条
作者:天津市信访办投诉办理处干部 黄全安
《信访工作条例》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作品:《信访工作条例》第七条
作者:天津市信访办研究室(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高远
《信访工作条例》第七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作品:《信访工作条例》第八条
作者:河北省邱县信访局干部 崔志彬
《信访工作条例》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立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制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中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权益保障的重大改革措施;
(三)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作品:《信访工作条例》第九条
作者:河北省武安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武安市信访局局长 贾建伟
《信访工作条例》第九条 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构建,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
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
作品:《信访工作条例》第十条
作者:山西省信访局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曹鸿博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条 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级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研究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