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1
根据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4月12日至4月14日组织网上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资格复审。电子邮箱:zhaopin@xfb.beijing.gov.cn(联系电话:010-55572723)。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现按准考证号顺序公布参加笔试考生成绩(详见附件1)。我中心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考生须于4月14日20:00前完成网上资格复审。
(三)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的扫描件(户口簿需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扫描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毕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四)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交。考生应保证所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中明确并经本人签名。
(五)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并按要求报送至我中心。
(六)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报送至我中心。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且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八)由于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我中心将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尽快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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